一、文化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初中毕业生(九年级)学业全市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共七科,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物理与化学,思品与历史,合堂、合卷、分科进行。
(一)文化科目学业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
考 试 科 目 及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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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
下 午 |
6月13 日 |
语文 (9:00—11:00) |
物理与化学(15:00—17:00) |
6月14 日 |
数学 (9:00—11:00) |
思品与历史(15:00—17:00) |
6月15 日 |
英语 (9:00—11:00) |
(二)其他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体育考试时间安排: 5月9日—13日。
2.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时间安排: 5月4 日— 18 日。
3.八年级生物与地理学业考试,合堂、分卷、分时进行。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
考 试 科 目 及 时 间 |
6月16日上午 |
生物:9:00—10:00; 地理:10:10—11:10 |
生物与地理两科之间的10分钟间隔为监考员收、发卷时间,考生不得出考场。
二、考区考点设置
(一)考试工作在市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各县区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要按照“相对集中、教考分离、确保安全、便于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文化科目考试、体育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考点及考场的设置、布置和管理。考点应设在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或相对集中片区的普通高中学校,并由高中教师负责监考。若考生众多,集中组织外出难度较大,可在安全且便于管理的初中学校设置考点。考点及考场设置由县区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考点应在建筑安全、便于管理的学校,同时要经有关部门进行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等地质灾害预测分析,以确保考点的安全;考点所有考试用房必须经专业机构鉴定并达到安全标准。考场应安全、安静、通风、采光条件好,桌椅整齐,室内除必备物品、文字外,不得留有其他任何可能影响考试的物品和字迹。
考点应明确标明警戒线,并设考务办公室、试(答)卷分发回收室以及临时医务室、考生领队休息室、治安室、考生询问处、茶水处、车辆停放处等必要的服务设施。草稿纸、小刀、胶棒等考试用品及主考、副主考、监考员、工作人员、考生领队佩戴的各种标志按需备足。每个考场按30名考生安排。考生座位必须一人一桌,单行排列,相邻两张考桌之间应相隔80厘米以上,考桌的抽屉应尽可能朝前。
三、考生志愿填报及考生档案管理
(一)考生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在5月18—22日进行,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二)加强考生档案管理。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均须建立档案,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报名点负责建立。档案材料包括《四川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生登记表》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两部分。考生档案材料由县(区)招考办在录取后向有关学校投寄。
四、严格执行招生考试规定,严肃考风考纪
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宽、工作量大,各县区要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在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招生学校要统一进行招生宣传,统一公布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招生专业以及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等,方便学校、考生及家长查询。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普职两类高中招生行为的通告》要求,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有偿招生,严禁限制、强迫、代替考生选择志愿,严禁扣压新生录取通知书,严禁虚假宣传,自觉维护教育招生秩序。